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岭洋乡原副乡长、区土地整理中心原副主任兰凤仙严重违纪违法案。兰凤仙在任职期间,相中一幢445平方米、时价338万元的别墅,为筹集购房款受贿,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20万元。兰凤仙贪图不义之财购买别墅,看似住进了豪宅,实则是把自己送进了牢笼。
贪字近乎贫,婪字近乎焚。贪婪的最终结果,必将是葬送前程,毁掉家庭。兰凤仙在法庭上的陈述之言,还有被留置时的忏悔之语,多次提到自己的贪婪。“如此贪财,亲手毁了自己、毁了家庭。”“我太贪心了,看见有人送礼送钱,根本无法拒绝,也没想过拒绝,只会编造各种谎言来安慰自己的侥幸。”在任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后,兰凤仙开始羡慕一些工作往来中的工程老板们的豪车豪宅,也做起了自己的“豪宅梦”。为购买别墅,兰凤仙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贿赂、礼品礼金和消费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回报,共计人民币74.96万元。
兰凤仙的腐化堕落,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的侥幸心理。2020年5月,在得知行贿人祝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留置后,兰凤仙非但没有恐慌,还继续贪腐受贿,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严某和周某现金1万元、购物卡6000元。兰凤仙一方面觉得自己的贪腐手段隐蔽高明、无人知晓;另一方面,自认为与行贿人关系密切、不会被揭发。“他是我最早认识的工程老板,我诚心诚意地帮过他很多,他自然不会说出去。”但现实却并非她认为的那样。实践一再证明,侥幸的最后,一定是大不幸。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人的贪欲往往是无穷尽的,如果不加以遏制,一个贪欲实现了,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久而久之,就会越陷越深。党员干部要善于戒贪止欲,不该想的丝毫不想,不该要的坚决不要。杜绝侥幸心理,常用“伸手必被捉”的告诫警示自己,不断树牢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决不能把手中权力当成追求享乐、满足贪欲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