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点击率:      发布时间:2021/09/17 15:19:00
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主动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加强重要节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廉洁治家,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家风家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廉洁过节。

二、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全校教职员工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单位、服务对象、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落实《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要求,鼓励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开徐州市,确需外出的,要严格遵守审批报备制度。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参加活动。

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在节日期间,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用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

请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对监督检查发现、群众信访举报等,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或重要舆情,第一时间报给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杜军勇,87893369 

邮箱:xzyzjjjcc@163.com




中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916日        



上一条:2022年元旦春节廉洁自律提醒函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关闭

学校首页| 关于我们| 电子邮箱|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纪检监察处版权所有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技术支持: 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