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02 信息来源:南通市纪委监委
海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元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元春简历
张元春,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江苏海安人,大学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8月至1993年2月,任海安县粮校教师;
1993年2月至2002年8月,历任海安县交通局秘书、团委书记、县开发区交通管理所副所长、县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2002年8月至2004年8月,任海安县南莫镇镇长助理;
2004年8月至2006年3月,任海安县南莫镇党委副书记;
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任海安县南莫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任海安县南莫镇党委书记;
2009年3月至2010年7月,任海安县交通局局长;
2010年7月至2014年1月,任海安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4年1月至2014年8月,任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2014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中共海安县委办公室主任;
2017年1月至今,任海安市(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