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刊登了一篇题为《高压之下,多次违规公款吃请》的特写报道,将镜头聚焦向了水利部下属的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文章针对水利部查处这家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情况,做出了详细报道,其中,16名局处级干部因为6次公款宴请全数遭到处理的情况,堪称令人触目惊心。
2018年11月,一封反映时任万家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德中和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袁建军利用公款宴请企业绩效考核组相关人员的举报信,送到了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由于问题线索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及时启动快查机制,成立审查组快速立案审查。经查,2017年11月至12月,董德中与袁建军因公司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等事由在北京先后3次宴请绩效考核组有关成员,花费3860元,均由万家寨公司子公司北京河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5月,袁建军又因同样事由3次宴请水利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局处级领导干部,花费7889元,同样由河源公司支付。显然,如此明目张胆的6次宴请,都是赤裸裸的公款吃请,没有半点可以让涉事人员狡辩的空间。与其他案例当中,公款吃喝者往往要想方设法隐藏其恶劣行径的情况相比,这种不加掩饰的做法,在某种意义上显得相当“扎眼”,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谁给了董德中和袁建军这样的勇气,才让他们敢于顶风作案,干出如此荒谬的蠢事?
审查组的谈话,揭示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原来,董德中和袁建军居然觉得这些公款宴请有着“充分”的理由。两人表示:宴请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不理想的问题,是公事,且有企业工作的实际难处,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宴请应该属于正常的业务接待,不应该定性为“四风”问题。这样的想法,自然太过“天真”,也不可能得到调查组的认同。2019年6月,经水利部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董德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袁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万家寨公司党委书记职务;给予河源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刘致云党内警告处分,由万家寨公司免去其现任职务。而除了这三个安排违规宴请的“主谋”之外,审查组也并未轻易放过那些出席了这几次违规吃请的干部。当审查组工作人员问及这些人,为何会参加违规公款宴请时,这些干部居然一个个都仿佛有一肚子的委屈,好像自己不得不出席似的。其间,有几个词反复被他们提及:“老熟人”“老朋友”“私人请客”。
审查组提问“你觉得参加这种宴请对不对”时,几乎所有接受宴请的人员都表示“不合适”“不应该参加”“感觉自己应该离开”,有的同志还在组织核查前,主动补交了自己需要承担的费用。由此可见,在认识层面,对于该不该参加这种宴请,大家心里清楚,但在行动层面,所为和所想却相差甚远。言行不一,是党员干部的大忌,这些干部,固然在思想认识上尚有可取之处,但为其行为接受惩罚,却是他们必须付出的代价。最终,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会同水利部有关部门依规依纪进行了处理,给予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云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向水利部党组作出深刻检查,给予水利部财务司原副司长裴宏志、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总会计师陈玉秋、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许文海党内警告处分,对滕玉军、周维伟、李春龙、王兴朝、李明太、吴钦山、裴红萍等7名局处级干部诫勉谈话,对王东、马平、霍建亭3名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归根结底,错了就是错了,公款吃请没有任何借口可找。“浪费也是腐败,节约也是政绩”。三公经费都是来自于纳税人,每花一分钱都要倍加珍惜、精打细算。堵住公款消费的通道,既是对社会公共财富的节约,也是对人民群众劳动成果的尊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理应成为所有公务人员的品格和道德。同时,当然还要有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举措,使严格的公款接待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