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清单,提供第三轮被巡察单位近五年来执行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相关台账和问题情况。”前不久,在宁波市江北区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前,区委巡察办向巡察协作单位发送清单,提前收集16家被巡察单位相关材料。
江北区纪委监委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以全流程规范建设为抓手,磨亮巡察“利剑”,保障区委巡察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2022年,该区制定完善《江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档案管理办法》等巡察工作制度17项,通过巡察发现移送问题线索19条,挽回经济损失392.85万元,推动各地各部门修改完善相关制度61项,全流程规范让巡察工作走上“快车道”。
“我们探索建立巡前监督信息通报清单制度,形成‘一清单一重点一切口’的工作抓手。”江北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等重点部门的“点对点”协作配合机制,在进驻前,根据被巡察单位的监督重点,向各协作单位发送清单,实现有关信息“尽收眼底”,为找准巡察重点和切入口指明方向。
该区委巡察办梳理总结巡察工作7大环节52个步骤、122项具体工作任务,在巡前准备工作形成的通用型问题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政治巡察首要位置,并根据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聚焦关键问题、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聚焦高危风险点,聚焦关键少数等三大类,修改形成新的“开巡报告”模板,使巡前路线图绘制更精准。
“新的模板政治更凸显、监督更聚焦、结构更优化,让我们巡起来底气更足。”第一巡察组组长陈翰云拿到新的“开巡报告”模板后说。新的模板推出后,全区巡察组收集信息数量、发现问题数量、移送线索数量在原有基础上再度上升16%、18%、14%,巡察监督效能持续提升。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确保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近日,江北区委召开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会,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整改工作进行表态,并当场签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书”。
为推动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该区建立区主要领导整改约谈机制,由区委书记在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集体约谈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充分释放抓巡察整改“严”的信号。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办及时形成“问题线索移交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分别反馈纪检监察机关和被巡察单位,并建立“问题跟踪督办清单”,每季度汇总分析巡察整改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实行对账销号,以清单化管理牵引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评估。(宁波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